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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岗位职责


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

一、全面主持心理健康中心工作

1)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全面工作,带领中心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、要求,完成中心工作任务。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标准化建设。

2)负责按照学校有关要求,制定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、计划,并做好与相关部门、学院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,推动工作计划的落实。

3)负责全校行李健康课程、心理咨询、心理测评、心理讲座、心理危机干预、团体辅导、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、情绪减压等各类服务项目的统筹安排工作。

4)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,不断完善学校、学院、班级、宿舍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及心理危机干预体系。

5)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,通过网络、报纸等各类媒介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。

6)负责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、学生骨干的专业培训。

7)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日常管理等事务性工作。

8)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等相关学生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

9)及时、圆满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二、主管人员调配、财务、资产工作

1)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及经费开支规定,合理管理并使用心理健康教育经费。

2)履行一岗双责,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,加强廉政建设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质量,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调配、业务培训、绩效考核、提出决策性意见

3)负责部门资产设备管理及清查;

4)负责部门办公用品采购;负责统筹完成年度经费申请、记账、财务报销等工作。

三、其他

1)协同其他教师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;组织各种形式的业务交流,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理论水平。

2)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类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与实施,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。



专任教师岗位职责

一、做好心理育人各项工作

1)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,组织各学院对有可能出现心理问题的新生进行主动心理咨询及干预。不断完善心理危机干预体系。

2)负责教职工、学生心理咨询的管理工作,合理聘用兼职心理咨询师,并进行日常管理和专业培训,不断提高我校的心理咨询技能水平。

3)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,研究学院学生心理问题及心理育人提升策略等内容,提升科研能力,用科研服务于心理育人工作。

4)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,定期更新学院网站上心理健康教育板块内容以及公众号推送。每年通过525心理健康活动月,从二级院系,学院层面开展专家心理讲座、心理素质拓展、心理主题比赛等多种类型心理活动,并动员学生参与市级心理健康月相关主题活动。

5)针对不同年级阶段性的心理问题,组织为新生开展心理适应讲座,组织毕业生参与毕业转型心理调适讲座。为各班分发心理健康知识手册,为新生开展素质训练户外心理拓展活动。

6)负责指导学生心理协会等心理社团,做好心理委员培训及评优工作,争取将心理委员评优纳入院系评优体系,组织学生心理骨干进行心理学专业培训,将团体素质拓展活动深入班级和院系。

7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二、与教务、思政部等相关部门合作

1)承担和开设学校的心理健康课和选修课,备有详细的专题活动教案,参与教务处的阶段性教案常规检查和随堂听课。

2)每学年第一个月内利用班会课对新生进行心理评估和测试,完成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,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,及时发现需要特殊帮助的学生。

三、与学工部、团委、工会等相关部门合作

(1)配合学工部、团委等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文体活动等工作。

(2) 为教职工提供相关服务。

3)恪守职业道德,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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